2008年下半年,我國政府為主動應對當前復雜多變的國內外經濟形勢,支持出口貿易,緩解企業困難,四次提高了出口退稅率。這四次出口退稅率的上調,涉及到機械產品的有三次,其中第一次提高出口退稅率的機械產品有15種,從2008年11月1日起實行;第二次有445種,從2008年12月1日起實行;第三次有328種,從2009年1月1日起實行。為使企業更好地了解相關信息,現將第三次機械產品提高出口退稅率的情況介紹如下。自2009年1月1日起提高出口退稅率的機械產品共有328種,各行業情況是: 一、農業機械行業10種,提高出口退稅率2~5個百分點。手扶拖拉機、農用履帶式拖拉機和牽引車、農用輪式拖拉機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%提高到13%;農用自裝或自卸式掛車及半掛車的出口退稅率由9%提高到13%;非農用自裝或自卸式掛車及半掛車的出口退稅率由9%提高到14%。
二、內燃機行業18種,提高出口退稅率2~4個百分點。船用點燃往復或旋轉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及零件、沼氣發動機的出口退稅率由13%提高到17%;船舶用柴油機的零件、機車用柴油機的零件的出口退稅率由14%提高到17%;排量≤50ml車用往復活塞發動機,功率<132.39kW其他用柴油機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%提高到14%;功率≤14kW柴油發動機的出口退稅率由11%提高到13%。
三、工程機械行業5種,提高出口退稅率3個百分點。旋轉式手提風動工具、其他手提式風動工具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%提高到14%;升降、搬運、裝卸機器用零件及附件的出口退稅率由14%提高到17%。
四、儀器儀表行業115種,提高出口退稅率1~4個百分點。立體顯微鏡、定向羅盤、測距儀,光纖通訊及光纖性能測試儀、坐標測量儀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%提高到17%。雙筒望遠鏡、天文望遠鏡及其他天文儀器,繪圖臺及繪圖機,煤氣表、水表、電度表,各種數字萬用表、各種機械零件平衡試驗機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%提高到14%。
五、文化辦公設備行業52種,提高出口退稅率1~5個百分點。各種照相機、電子分色機、其他制版照相機、激光照相排版設備,電影攝影機及零件附件,幻燈機、縮微閱讀機、正射投影儀,各種膠卷的自動洗印裝置及設備,各種照相洗印用裝置和零件附件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%提高到14%;攝影測量用儀器及裝置的出口退稅率由13%提高到17%;訂書機出口的退稅率由9%提高到14%。
六、石化通用機械行業33種,提高出口退稅率1~5個百分點。非農用一次冷卻劑泵、離心通風機、非農用轉速小于10000轉/分的離心式屏蔽泵和離心式磁力泵、非農用液體推進劑用泵、非農用生產重水用多級泵,出口退稅率由9%提高到14%;以上產品用于農業的出口退稅率由9%提高到13%;其他傳動裝置及變速裝置、壓力機用組合式濕式離合/制動器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%提高到17%;手泵、其他非農業用液體泵及零件、液體提升機零件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%提高到14%;其他農用離心泵、多重密封泵、液體泵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%提高到13%;羅茨式鼓風機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%提高到14%。